【學分認證】109學年第2學期學分認證(證書申請)收件公告
★★★送件前請先檢視自己是否符合申請條件(必須全部符合):
☑ 本學期可完成教育專業課程:至少26學分。
☑ 本學期可完成專門課程:依各任教科目規定。
☑ 本學期可完成普通課程:大學部同學要可以取得畢業證書;研究所同學至少修畢學位應修學分。
☑ 已完成實地學習54小時。
★★★收件時間:
【第一梯次 110年3月17日(星期三)-3月24日(星期三)】
◎「國文科」師資生,如非採用"專案",送件前,專門課程學分資料請務必先送中文系審查完成。→統一都先送師培中心
◎南藝大師資生,送件前,專門課程學分資料請務必先經南藝大培育系所/師培中心審查完成。
- 備註:
- 本學期成績先免填,但必須於7月14日(三)前補交完整成績單正本及畢業證書影本(大學部),逾期考試資格失效。
- 教師資格考試採個人自行報名,請自行留意相關資訊https://tqa.ntue.edu.tw/。
【第二梯次 110年6月23日(星期三)-6月30日(星期三)】
→→如有問題請洽詢羅小姐 (06)275-7575分機50148、z10510031@email.ncku.edu.tw